一、報名時間
2008年9月1日~9月15日(台灣時間晚上24:00以前截止報名收件),報名時間為期15天。 

二、參加資格
1、於活動報名截止前成立之部落格皆有資格參與角逐。
2、自然人組必須是部落格作者本人才有資格報名,若經查或遭檢舉非作者本人報名,將立即取消資格。法人組乃指台灣各級政府、學校、登記有案之企業、財團法人/社團法人所撰寫、經營之部落格,報名者必須為作者之一,若委由公關公司代為報名,入圍決選時,需提供參賽企業/法人/組織的相關聯繫資料。
3、部落格主要書寫內容,必須至少有二分之一是華文,簡/繁體不拘。如有爭議,由評審團做最後認定
4、「部落格」資格認定:(僅需符合以下其中三項即可。)
(1)具有RSS或ATOM功能。(為了串聯、流通)
(2)具有單篇迴響功能。(為了網路對話)
(3)每單篇文章有獨立網址。(希望以文章為單位,方便網友引用、討論、迴響)
(4)發表內容依發表時間逆時序排列。
5、以下情形不得報名參賽:
(1)中時部落格不得參賽。
(2)參與今年之籌辦委員以及評審工作者之部落格不可參賽;去年評審今年若不參與評審工作即可報名比賽。
6、以上參加資格如有爭議,由評審團做最後認定。
三、活動辦法
1、本活動之參加採報名制。
2、報名時,需填寫以下資料:
(1)基本資料:真實姓名、暱稱(非必填)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所在地、E-mail信箱、聯絡電話、通訊地址、所使用Blog平台(或架站軟體)。
(2)部落格現況(A、B其中至少須選填一項)
A.2008年發表篇數(  )、累積共發表文章總數( )
B.有媒體或其他部落格曾推薦過我的部落格,請填寫該媒體或部落格的推薦文章網址。
(3)可自行選擇三篇2008年新發表之作品,最少須推薦一篇。
3、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個部落格。嚴禁重覆報名,如經檢舉,主辦單位得取消報名資格。
4、每位報名者可選擇報名一個獎項。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,則由報名者自由參與。
5、如參賽之部落格違反著作權問題,經證明屬實,評審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6、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:為一獨立進行之網路人氣活動,不會作為評審評選的依據,其票選結果也不會影響決選的評審結果。
7、部落格大事件:由評審團推舉於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間發起,具有特殊意義之部落格年度事件或議題。部落格大事件將由網友票選結果產生,網友票選時間:2008年10月27日~11月9日,票選活動為期二個星期。網路票選結果以及網友得獎名單將於2008年11月12日公佈。
四、報名方式
1、活動報名期間,網頁將按主題獎項及報名先後順序(越晚報名呈現在頁面越上方),露出所有報名者之網誌,包括:名稱、鏈結及推薦三篇文章。
2、報名手續需一次完成,之後不得再修改報名內容。
3、報名過程將嚴格加密,避免報名者資料外洩。
五、訊息公佈
其他未盡之事宜,請至活動首頁查看【最新公告】。如有任何建議事項,請至留言迴響區反應。

2008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http://blogaward.chinatimes.com/2008/index.ht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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